政策信息

绵阳政务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川卫办发[2008]351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评审范围、对象、材料要求、材料包装、等必须符合川卫办发[2008]351文件要求。

二、材料申报及受理

(一)报送时间:20089812

(二)报送程序:

1、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部门将报送人员花名册(电子表格和软盘)、申报材料、证件原件[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任职批文)、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科研获奖证书、论著(文)等]原件一并报送市卫生局人事科初审后,再送市人事局审核。

2、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未按要求报送或逾期报送的我局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龚霞云,联系电话:2212973

 附件:1、四川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名册

       2、川卫办发[2008]35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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