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园区人事局、卫生局,市级有关单位:
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振兴和发展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二十多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及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经过不懈努力,使我市中医药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全市中医药队伍不断壮大,中医药机构建设不断加强,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中医药在防治疾病、减轻群众负担、维护人民健康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为认真总结振兴中医药二十年来的基本经验,激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为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做出更大贡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在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40个 先进个人80名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表彰范围
表彰的先进集体:参与振兴和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各地各部门及各级各类中医药卫生机构。先进集体可以是独立的单位或部门,也可以是内设机构。
表彰的先进个人: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各级各类人员,重点应推荐工作勤奋、勇于奉献、开拓进取、清正廉洁的一线基层干部和职工。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中医药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的一系列指示,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做出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健全,队伍团结,大局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管理科学,工作出色。
4、在中医药机构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5、坚持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办院方向,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服务质量好,管理科学,效益好,贡献大,近年来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6、遵从中医药自身规律,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中医药科研中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多次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县级科技奖,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7、忠诚党的中医药教育事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中医药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执行党的卫生中医药方针政策,热爱中医药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中医药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各级各类人员。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中医药事业,努力钻研业务,工作业绩突出,在本单位、本地区起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的振兴与发展。
3、长期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德艺双馨,深受人民群众信赖和普遍赞誉。
4、长期从事中医药教育工作,坚持中医药教育理念,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工作扎实,深受学生尊敬和好评。
5、在中医药科学研究自主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
6、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理念,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7、在中药生产销售等方面成绩显著,取得突出社会经济效益。
四、表彰奖励
先进集体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先进个人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和证书。
五、评选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群众推荐与领导集体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注重推荐具有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三)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应征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同意并予以公示。
(四)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按照《绵阳市发展中医药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绵阳市发展中医药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3)认真填写。内容应真实,文字要精练,先进集体事迹简介在2000字左右,先进个人事迹简介在1500字左右。上述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并制作成WORD电子文档,于11月25日前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领导,成立绵阳市“发展中医药先进集体”和“发展中医药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振红
副组长:严 俊
成 员:胥跃东 雷百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潘仕荣、辛林平
成 员 刘久云、刘绍洪 杜天福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中医科,负责评选日常工作。
联 系 人:张邦田 电话:0816-2215744 6612891
附 件:1、绵阳市发展中医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绵阳市发展中医药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绵阳市发展中医药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