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安县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以来,县财政累计投入中医经费158.33万元。目前,安县20个乡镇卫生院都设置了中医专科或专病,规范建设了中药房、中药库房、中药炮制室和煎药室,100%的村卫生站配备了中药饮片或中成药,90%以上的乡村医生都能运用中草药、针灸、火罐等手段进行疾病的预防与治疗。还将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在乡镇一般卫生院、县级医院和县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65%和50%,引导和鼓励农民选择用中医药治病,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着“简、便、验、廉”特色,有效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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