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绵阳政务  

科技城综合办、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园区社发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遴选一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定为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登记注册培训考核和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县及县以上预防、保健机构

2、有培训考核和健康体检管理机构(科室),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落实;

3、管理制度健全。

二、上报材料

1、统一格式申报表(后附);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注册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3、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注册培训计划;

4、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注册健康体检管理制度;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务必在20088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科,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园区社发局通知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申报。联系人:颜成高    联系电话:13881159987   传真:2307053

四、注意事项

我局将于20089月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审查,符合条件的将指定为我市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注册培训考核及健康检查定点机构。

    附件:1、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注册培训考核及健康检查定点机构报名表

          2、有关法律法规条款摘录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